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2月11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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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北川河西路3号(朝阳公园后门对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1 | 青海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院内 | 青海俊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院内,项目依托院内一间空置厂房作为本项目的危废暂存库,总建筑面积1000㎡,内设17个分区,分类分区暂存危险废物,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整个贮存仓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收集危险废物种类涉及十三大类,54个代码;收集规模:HW03废药物、药品300吨/年;HW04农药废物100吨/年;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200吨/年;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300吨/年;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000吨/年;HW12染料、涂料废物500吨/年;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400吨/年;HW16感光材料废物300吨/年;HW29含汞废物300吨/年;HW31含铅废物(仅限废铅蓄电池)500吨/年;HW36石棉废物300吨/年;;HW49其他废物600吨/年;HW50废催化剂200吨/年。总计500吨/年。 本项目仅进行收集、贮存中转,不对其收集的危险废物进行加工、再生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运输交由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单位车辆进行运输,处置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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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