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委审〔202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河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总长为约200m,管径DN300,检查井共12座;新建污水提升管道约55m,管径De75,新建排气井1座,排泥阀井1座;新建智能一体化预制泵站1座;新栽种植被灯芯草、黄花鸢尾、风车草约2289㎡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90.608356万元
2.4 招标范围: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西河镇)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划分为十二个标段:白羊镇标段、安溪镇标段、大庙镇标段、二坪镇标段、福果镇标段、高楼镇标段、华兴镇标段、庆隆镇标段、石鱼镇标段、水口镇标段、土桥镇标段、西河镇标段。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白龙大道374号 | 地址: | 重庆市铜梁区淮远古韵南街71号4楼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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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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