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水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项目起于利川市城郊天鹅池接沪渝高速公路,设天鹅池枢纽互通与既有沪渝高速T型交叉。路线向南布设,经周家坡附近设利川南互通与地方规划绕城一级路相接,本标段主线止于K8+070,对接利咸高速公路LXLX-2 标,路线总里程8.07km,主要包含路基约2988.6m,桥梁17座(其中主线桥7座/3295.1m、天鹅池枢纽互通匝道桥5座/684m,拼宽桥2座/228m。利川南互通匝道桥3座/440m)其中现浇箱梁1557.2m,钢箱梁314m;隧道1座/银家岩隧道左幅1286m,右幅1320m;互通2 处(分别为天鹅池枢纽互通和利川南互通),桥隧比60.61%。忠路连接线起于沙溪乡甘溪坝村,起点桩号LK0+800,止于忠路镇木坝村接凤凰大道,终点桩号LK17+055.807,路线长16.256km,隧道2 座,单幅全长4237m;桥梁2 座,单幅全长470m,T梁预制52片(其中40米T梁32片、30米T梁20片),桥隧比28.96%;本项目建有水泥混凝土拌合站站五处,分别为主线1#站、主线2#站、忠路连接线1#站、忠路连接线2#站、忠路连接线3#站,其中主线1#站位于K1+700主线周家坡大桥右侧约50m处(地理位置),负责桩号K1+700-K4+340段3公里的材料供应;主线2#站位于K4+850主线银家岩特大桥左侧约500m处(地理位置),负责桩号K4+340-K8+070段4公里的材料供应;忠路连接线1#站位于连接线起点EK0+800右侧800米处(地理位置),负责桩号EK0+800-K3+637.5 段3公里的材料供应,忠路连接线2#站位于在LK6+800右侧20m处(地理位置),负责桩号LK3+825-LK9+637.5段6公里的材料供应,忠路连接线3#站位于在K11+200左侧200m(地理位置),负责桩号K9+637.5-LK17+220.895段8公里的材料供应。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本项目第二次采购,共划分2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2.3 供货起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2025年12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合同1包送货地址:分批次送至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项目(主线1#站、主线2#站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2包送货地址:分批次送至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项目(忠路连接线1#站、忠路连接线2#站、忠路连接线3#站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指标:符合GB175-2023标准要求,28天水泥胶砂抗压强度≥47mpa,碱含量≤0.6%,并满足以下要求:
水泥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0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E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及共引用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175-2007/XG1-2009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GB175-2007/XG2-2015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 GB175-2007/XG3-201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17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60-2020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3420-2020
《公路工程质最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T748-2005)
《公路工程 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JT/T 994-201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设计文件及变更设计文件对水泥的技术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为本项目第一阶段征集洽谈通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 2 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申请文件,但仅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由采购人按照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选择的优先成交顺序授予成交资格,其他合同包则由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对于同时参与多个合同包的申请人,如未在申请文件中承诺合同包之间优先选择的成交顺序,其申请文件将被否决;申请人不同合同包的申请文件承诺的优先顺序不一致,其全部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供应商履约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本次仅允许已参与过本项目第一阶段征集洽谈且通过洽谈的供应商报名,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名无效。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开启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邮政编码:430014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14日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定向发送给已通过利咸高速公路LXLX-1标水泥采购第一阶段征集洽谈的单位。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规定报名,并按要求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固化清单。